2016-08-22 16:12

好的,非常感谢你的回复以及工作。

2016-08-22 15:57

非常感谢回复,我说说我的观点:第一个建议,如果是基于安全的考虑,似乎是可以接受的,但我估计极少会遇到这种情况,当然可以通过工具类实现,但对于初级使用者而言,并不容易:);第二个建议,可能是我没有看清楚文档,似乎没有通过参数名获取参数值的getpara方法?之前提过,之所以我比较执着于这种使用方法是有时候前后台的参数传递并非顺序一致,尤其是不同人写的情况下。